举报虚假宣传、违规投资理财广告,将获得3000元奖励!日前,“升级版”《长沙市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奖励办法》(简称“《办法》”)正式付诸实施。相比旧版本,新版《办法》的举报门槛更低、最低奖励更高,更容易激发市民的举报热情。此前,2016年11月,长沙市出台了最初版本的《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奖励办法》,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非法集资活动线索,最高奖励达到10万元,这一金额当时在国内是最高的。这一办法实施以后,长沙市民不仅提高了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警惕,而且举报了大量相关线索,有效促进了长沙市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,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、遏制了非法集资的蔓延态势。近日出台的新版《办法》,10万元的最高奖励标准不变,但针对旧版本在实际操作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进行了修订,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:旧版本规定,群众举报虚假宣传、违规投资理财广告奖励金额为200元;新版《办法》将奖励标准上调为3000元。“这类线索是群众最容易掌握发现,也是最有利于政府提前化解风险的。提高相关奖励标准,尽量使得不法企业还在宣传推广阶段,就能被群众发现、识别且进行举报,进而实现以最小的行政成本提早化解风险的良好目标。”长沙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简称“长沙市打非办”)相关负责人介绍说。其二,降低了对举报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的奖励门槛。旧版本规定,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涉嫌犯罪的,必须在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且经法院案件判决生效之后,才能视涉案金额多少给予举报人1万元至10万元的奖励。在实际操作中,这一门槛导致举报人很难拿到相关奖励,影响了群众的举报热情。因此,新版《办法》针对性地对这类线索的举报奖励办法进行了修订,采取分类处置、分步奖励。据该负责人介绍,一方面,根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、公安部等倡导的“分类处置”原则,新版《办法》增加了对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的奖励,“可以不经刑事打击而提早化解的,在属地政府会商会审予以明确后,给予举报人0.5万元奖励”。
另一方面,对于要进行刑事打击的,改为采取分步奖励的办法:公安机关正式立案,就先行给予一部分奖励;检察机关提起公诉,再根据检察机关认定的金额追加一部分;法院一审判决,再根据法院审判的涉案金额追加奖励。“修改后,奖励兑现更加合理,更有利于引导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集资不法行为。”长沙市打非办相关负责人表示。